一、光源分类
电光源按照其发光物质分类,可分为固体发光光源和气体放电发光光源两大类,详细分类见表3-1。
二、光源型号命名
轻工行业标准QB2274-1996规定电光源的型号命名方法,适用于我国生产的各类电光源。
电光源的型号命名由五部分组成:第一部分为字母,由表示光源名称主要特征的三个以内词头的汉语拼音字母组成;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一般为数字,主要表示光源的电参数;第四部分和第五部分为字母或数字,由表示灯结构特征的1~2个词头的拼音字母或有关数字组成。第四部分和第五部分作为补充部分,可在生产或流通领域中使用时灵活取舍。
表3-2和表3-3列出了部分常用白炽光源和常用气体放电光源的命名。